星期三, 7月 19, 2006

母親的疑惑

看過《韋言人語》的一則科幻小說,能知道誰是母親。但再看他的撰文七種『母親』,便發覺了當母親的疑惑。

要成為一個母親,先得要把卵子授精。成了授精卵後,得在子宮內成長。成長 280 天左右,便可得到一個孩子。當中所牽涉的角色有:

  1. 卵子的來源
  2. 負責懷孕的女人和
  3. 養大孩子的女人。

如果角色(1)、(2)和(3)都是同一人,就不會衍生出代母、生母、養母等不同的角色問題。

《韋言人語》把母親分為七類,而最具爭議性的角色,就是他將之放置在最後的一類 - 生母。

筆者以為,《韋言人語》的分類,沒有絕對的定義。他開首說明把自己的授精卵交給別人懷孕的女人是生母,之後又說負責懷著來自別人卵子(精子來自丈夫)的女人也可以是生母。這樣看來,只有擁有(1)卵子的來源和(2)負責懷孕的女人,才是絕對的生母。根據《韋言人語》的分類,只擁有條件(1)或(2),都不一定是生母。

那麼在法律的定義上,誰是絕對的生母呢?筆者認為,只有那個擁有血緣關係的人,才是生母。所以,如果卵子是來自養母本人的話(無論誰替授精卵懷孕),當然卵子主人就是生母。但如果卵子是“借”自他人的話,那就得要靠她與精子主人的法律地位(即夫妻關係)來釐定生母的身分。

科技越進步,問題卻越多。從前的角色(1)和(2),哪會是由兩個人或更多的人來當呢?

如果科技進步到某天,基因、無基因卵、懷孕等角色分別來自三個人,提供無基因卵的婦人(精子來自丈夫),她是否就是孩子的生母呢?

如果科技再進步,基因可以經生物科技工程改良,輾轉代入了別人一部分的基因,來抑制一些遺傳病變,或基因完全來自別人。那麼,提供無基因卵的婦人,還否是孩子的生母呢? 還是提供基因的人才是生母呢?

後記:如果部分基因來自殺父母仇人,或基因完全來自仇人,無基因卵來自『母親』,孩子會否為釐定誰是自己的生母,和自己的角色定位而變成精神分裂呢?

星期二, 7月 18, 2006

看見與存在

筆者前文提到,世界上有看不見的存在,友人旋即表示反對。他認為:他不曾見過人,只見過男人,女人,你,我,他...,就是沒見過人。

說實的,男『人』,女『人』,在數學邏輯上是『人』的子集,說沒見過『人』的『人』,是詭辯、是騙『人』!

筆者認同『我』是『人』。說只見過『我』,而沒見過『人』的『人』,一就是傻『人』;不然,就是目中無『人』,所以眼裡看不見『人』。以『我』個『人』為參考點,便會申引出你和他。你和他,在中文來說,屬『人』字部首 - 即『人』的分支、分類是也!

朋友以為,凡是見到的,都必存在;因它存在我們的視覺上,腦海中。筆者則有以下的疑問:

  • 如果視覺上『存在』,那麼天生瞎子認同海市蜃樓的『存在』嗎?
  • 如果腦海中『存在』,那麼失億或阿茲海默氏症狀的人、植物人等認同海市蜃樓的『存在』嗎?

筆者對『存在』有不同的理解和看法:

  • 凡是看到的,都不一定是存在;
  • 凡看不到的,都不一定不存在。

究竟什麼是『存在』呢?那是哲學有關存在主義的大問題,宗教有關生死存在的根本問題。說不定《韋言人語》對『存在』主義,比筆者有更獨特的理解。

星期三, 7月 12, 2006

看不見的存在

在這世界上,有些東西是可見的,但不存在。這論點看似有點矛盾,但事實上卻有其事。

  1. 在一個烈日當空、酷熱無垠的沙漠裡,海市蜃樓是實在嗎?
  2. 夜幕低垂,當我們抬頭觀望滿佈繁星的天空時,就不難發現漆黑的天幕下星光熠熠。其實,有些星光是來自毀滅了的星體,經過若干億光年,來到我們眼前。那顆星體在眼前的當下,還存在否呢?
  3. 午夜夢迴,一場惡夢之後,全身冒汗,夢境還瀝瀝在目,那夢境是真的存在嗎?

然而,有些東西,卻是看不見、聽不到、嗅不著、觸不及,但存在! 例如:

  • 時間,是看不見的(尤其是在極地看晝和夜,有時差不多是沒有分別),卻被稱為人類的第四度空間。
  • 虛空一望無際,而充滿看不見的宇宙射線;
  • 科學家沒有見過原子,也相信和接受熱(heat)、內能(internal energy)、「吉布斯 [1] 自由能」(Gibb's Free Energy)這些無形的東西;
  • 人的精神(spirit)、概念與心識活動,是看不見的存在;
  • 佛教所講的因果業力、無明煩惱、我執習氣、無常、佛性、般若智慧,也是無形相的。

所以,看見而不存在的,易懂而不多;看不見的存在,難懂卻很多。能懂後者末項的(實相無相),又有幾人呢?

註 1 :吉布斯在科學史上被稱為「物理化學之父」。

星期二, 7月 11, 2006

第一個五天的工作

記得讀中學時,我們曾念過一篇叫『第一個半天的工作』的文章。畢業後到社會工作,我們期待的是『第一個五天的工作』。半天和五天,中文上一字之差;但數學上只是一點之差而已 - 就是 .5 和 5 的分別是也!雖然只差一點,但這“點”的意義很大。

回歸九年,特區政府為這“點”亮起綠燈,終於落實推行五天工作,對在政府部門的筆者來說是一件大事 - 皆因上班的模式改變了,連帶起床、梳洗、出門的時間也變得要提早一些。

第一個五天的工作,感覺良好,皆因乘車時還未到達人潮的高峰,地鐵裡看不見擠擁的人頭。然而,筆者於紅磡東鐵八時半左右出閘後,發現在過海隧道的行人天橋上,出現筆者前所未見的雙龍出海。想了一下之後,筆者才明白香港人的效率奇高 - 未到最後一秒鐘,也不會出門候車(過海),故此晨早便會出現人龍奇景、車龍奇觀。

所以,第一個五天的工作,除了提高工作效率,令人早睡早起,身體健康外,也令人大開眼界,蔚為奇觀!

星期一, 7月 10, 2006

難與不難

寫“布落格”不難,難的是在獨媒體當專欄家。

自由貿易不難,難的是平均增長;自由選舉不難,難的是社會和諧;自由選擇不難,難的是明智抉擇、達致雙贏;諷刺政府不難,難的是提出高見、解決問題。

當千里馬不難,難的是遇到伯樂;
賺錢掘金不難,難的是如大海涵、不擇細流、多少不嫌、大小通吃、騎驢找馬。

豬朋共聚不難,難的是兩脥插刀、能非其非


擺酒宴客不難,難的是高朋滿座;
吃喝玩樂不難,難的是吹水抹嘴、真誠對話。

結婚生子不難,難的是想法一致、共同進退;
經營婚姻不難,難的是角式磨合、互相照應、共付開支。

每年增薪不難,難的是加官晉爵、平步青雲。


人生沒事不難,難的事共有兩件:
1. 賺別人錢進自己袋;2. 改變看法接納人意。

禪語睿智不難,難的是只可意會、不可言傳。

星期三, 7月 05, 2006

千里馬

筆者不相信進化論,但可以接受牛、馬、駝、驢是“近親”,此話何解?皆因牠們都要為人類負重而行。

談到馬,筆者聯想起千里馬。其實,怎樣才算是千里馬呢?古語有云:路遙知馬力!可見,沒有走過千里路的馬,怎能說是千里馬呢?古語亦云:讀萬卷書,不如行萬里路。雖云書中自有黃金屋,但讀萬卷書不通,等如白讀;行萬里路不達,等如白行。

韓愈先生說「世有伯樂,而後有千里馬;千里馬常有,伯樂不常有。」要算你是一匹千里馬,如果跟伯樂無緣,沒有得到伯樂的賞識,也不能鶴立雞群、脫穎而出。可見,凡事要靠因緣,因緣之中最重要的還是「因」- 自己,凡事靠自己才能有緣份。外緣再多,若是一歇不振、一暴十寒,即使天降橫財,也無力把它撿起,你仍然貧窮。只有勤勞地工作的人,才能獲得「緣」助。

所以,自喻為千里馬的人,亦同樣要放下身段地去走路走路。如果不幸馬匹死了,更是要“馬死落地行”。

天下無難事,在其為與不為耳 [1]。正如慧開法師的開示:練武不鍊功,到老一場空!真正的成功者,非絕頂聰明的人,而是能夠堅持,有定力、慧力、信力,肯下真功夫的人。

筆者有一好友正在找工作,希望他能明白,走遍千里路也未必能找到伯樂,皆因伯樂是可遇不可求,走過千里路後,也不一定能成為千里馬。

星期二, 7月 04, 2006

風氣的腐化

社會風俗有社會風俗的演化,而社會風氣卻有社會風氣的腐化。

筆者就親耳聽聞過這樣的一個故事:

有一位女子,讀書時遇過不少裙下之臣,唸大學時也不乏君子好逑。踏出社會工作後,終於有所依歸,結婚嫁人去也。婚後倆口子的生活,也算愉快,而筆者跟他們倆亦有數面之緣。婚後兩年的光景,筆者近來在一個聚會又再遇見這女子,卻一再不見她的夫君出席。細聽之下,才知她最近跟丈夫分開,把房子賣掉,原因是有第三者。

哪誰搞砸這段只有兩年光景的婚姻呢?那第三者是誰呢?

原來這個女子是別人的第三者,那還不算奇。最匪夷所思的,她的對象竟然是一個女子,賣屋原是為了與她“共賦同居”,而那個女子卻為了另一女子捨這女子而去。據她所述,當中“涉案”的可能不只是一個普通常見的三角關係,而更可能是八角互換的荒謬行為!經過婚姻失敗、感情挫折,這位女子已到達酗酒濫藥的境地。

人性墮落到如斯地步,夫復何言?

孽緣可怖,切記慎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