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二, 8月 07, 2007

35歲前要做的33件事

偶然在網絡上遇到這樣的書本推介,也不知道是哪 33 件事。人生要做的事,我認為可以分為 1. 需要做,2. 可以做,和 3. 可以不做。

也許,需要在 35 歲前做的,除了吃飯,沖涼,拉便,睡覺外,可能是學外語、學電腦、讀大學、考車牌、坐飛機(至少越過太平洋或大西洋)、出國行萬里路、登山旅遊(如:西藏)、親歷世界奇景、建立運動習慣、培養個人興趣、買人壽保險、設定退休投資、轉工(不是被迫那種)、鎖定職業目標、建立職場人際網絡、買樓、買車、拍拖、結婚、生小孩、努力工作、撰寫部落格、與好友分享生活點滴、考順父母...

老實說,我有個朋友,拿了大學證書,也不懂操作電腦;有些人對人壽保險更不屑一顧。當然,買車買樓、結婚生仔,不是必然。在建立這份人生目標清單時,你可能會發現需要做的事情會變成可以做或可以不做(可能因為做過了 =P)。當然,這是我的個人清單,別人可能不全認同。或許將來我有時間看過那本書,我定會告訴你我清單餘下的 9 件是什麼事... =P

1 則留言:

韋言仁語 說...

那本書,看過了,是廢話!(哈哈!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