朋友近來討論『弱肉強食』這個自然現象、社會問題。
其實,弱肉強食只是一部分的自然現象,並不是自然現象的全部。
朋友的例子,說出了最弱的獅子,只因捉不到獵物而餓死,而並不是被另一個更強大的獵者食了。另一方面,最強的岭羊,也並不是食到弱肉,而是因為能走掉到別處吃草而生存。
正確一點,『汰弱留強』才是真正的遊戲規則。
『弱肉強食』只是自然現象的其中一種,是人類斷章取義的互相吞併藉口。
物競天擇,適者生存,是生物學進化論的論點。而『弱肉強食』,真的不知從甚麼時候開始,被看作是生物界的規則,從而被人類利用。
筆者很同意網絡上一篇文章的論點,自然規律根本不是弱肉強食,平衡才是自然規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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