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六, 9月 03, 2016

動作行為
也可以是名詞的部分
 
有創作的意味

小朋友通常不愛作文,除了那些天馬行空,又或多愁善感(雅稱:感情豐富)。因為舞文弄墨,是需要練習,寫字對他們來說,更是費勁

成人,通常喜歡作嘢
作得通,作得叻,就可以有不同的作品,成為專欄作家。

不同的作家,有不同的作風
作多了,與事實有距離,就變成作大
有些事,可作,有些,則不可作

客,可作,只要有人作東
勢,可作,記得裝翻個 “空”,沒空,就只能作罷
態,不可作,作態的,都是 ”猩猩”
死,可作,因為想死的,通常不是作者,而是對着作死的人……😄😄
對,可作,也不可作,看你怎樣作。作對,要懂吟詩,否則,與人 ”作對”,又吟詩都吟唔甩時,就是自作孽……😄😄

最慘就是作病,還要在得閒死唔得閒病,做人剃公的日子……

做人,最重要是作主。把快樂的遙控放到別人手裡,是投資失誤,是作賤
無論環境如何,也要記得作樂,尤其在府中……😄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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